关于调整南京林业大学在校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通知(南林财[2011]19号 2011年9月13日发布)
更新时间::2016-04-25点击次数:次来源:sjc010 作者:施伶俐 字号:T|T
(南林财[2011]19号 2011年9月13日发布)
各有关部门:
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财【2010】110号、江苏省财政厅苏财教【2010】295号《江苏省教育厅、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省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,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、刻苦钻研,保证研究生在校期间基本生活需要,经研究,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适当调整我校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标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全日制计划内在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为430元/月,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由原来570元/月提高至1000元/月。奖学金由学校财政支出。
为鼓励优秀研究生开展科研创新助研工作,导师可根据研究生承担课题的情况,根据研究生科研业绩给予相应的助研奖励津贴,硕士研究生助研奖励津贴标准为100~300元/月,博士研究生助研奖励津贴标准为100~1500元/月(包括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的助研津贴)。
特此通知。
二O一一年九月十三日
主题词:研究生 奖学金 调整 通知